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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字(2008)第010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人名称: 厦门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501号;邮政编码: 361026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杏林杏南路70号401室 ;邮政编码: 361022
5. 招标项目名称:海沧中心小学塑胶运动场工程
6. 招标项目地点: 海沧中心小学校园内
7.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5月
8. 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用途: 200米环型跑道+60米直跑道; 投资额约: 102 万元人民币; 资金:财政投融资。
9、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在开标后一个月内凭招标人开具的不署投标人名称费用交纳证明凭证向招标代理机构补回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
1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08年 5 月 15 日至2008年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海沧行政中心附楼一楼服务大厅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窗口(1)。
2008年 5 月 19 日后至截标前可到厦门海沧行政中心附楼一楼服务大厅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窗口(1)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与投标文件同时于2008年 6 月 5 日 7:00 时至 9:00 时(北京时间)送达厦门海沧行政中心附楼一楼服务大厅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窗口(2)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单位,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张煌辉; 电话:0592-6215259; 传真:0592-6215256。 |